关于过渡时期域名处理的说明
亲爱的用户:您好!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及时和个性化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客户满意度,在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科学院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CNNIC将在2002年12月16日全面变革域名管理服务模式。CNNIC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管理我国顶级域名系统和中央数据库,不再直接面对最终用户提供域名注册相关服务,域名注册服务将转由CNNIC认证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
为了顺利实现模式过渡,我们对过渡时期用户关心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2002年12月16日前CNNIC已注册域名的处理方式
由于CNNIC不再承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职责,对于2002年12月16日前CNNIC已经注册的域名,将由CNNIC行政主管单位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继续承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职责。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的联系信息如下:
网址:http://domain.cnic.ac.cn
http://www.cnic.ac.cn
电话:010-82619977或8008106660
传真:010-82610500 010-82610330
邮编:100080
邮政地址:北京349信箱8分箱 网络中心(收)
来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四号(中国科学院软件园内多功能厅南门)
咨询邮箱:service@cnic.ac.cn
收费邮箱:bill@cnic.ac.cn
银行帐号:开户行:工商银行海淀支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帐号:0200049609200016431
第二,为了使用户的域名在过渡期持续运行,域名的删除日期约定如下
1、2002年12月6日12点后-2003年3月15日24点到期需要缴费的域名,缴费截止日是2003年3月30日,3月30日未收到相关费用的域名将被删除。
2、2002年12月16日起新注册的域名,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需在注册当日缴费。
3、2002年12月6日前处于预注册期的域名(处于预注册期的.gov.cn域名除外),将在2002年12月16日全部生效,申请日为用户联机申请的日期,缴费截止日是2003年3月30日。
4、2002年12月6日前被暂停的域名将在2002年12月16日被设置为开通状态。
5、2002年12月6日前处于预注册期的未递交申请材料的.gov的域名将在2002年12月16日失效。
第三, 2003年2月28日后,用户可以通过转移密码自由选择注册服务机构,具体的转移方式和转移密码CNNIC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域名联系人。
我们的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cnnic.cn
服务电话:010-62619750
服务传真:010-62559892或010-62636115
服务邮箱:service@cnnic.cn
投诉邮箱:supervise@cnnic.cn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工作的支持。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0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