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CN二级域名开放方案意见的通告

2001年06月15日00:00
字体:[ ]

为了配合我国域名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简称CNNIC)工作委员会2001年5月会议决定,由CNNIC负责CN之下二级域名开放的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的论证工作。
经专家多次论证,CNNIC现通过网站公布"CN之下二级域名开放方案草案及说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CNNIC网上征求意见时间:自2001年6月18日至7月18日。
来函请寄:北京349信箱6分箱 CNNIC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0
传真:(010)62651707
电子邮件:comment@cnnic.net.cn

附件:CN之下二级域名开放方案草案及说明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CN之下二级域名开放方案草案及说明


开放方案:
法人可以直接申请注册CN下的二级域名。
保留原有二级域名类别的设置,允许申请注册原有二级类别域名下的三级域名。

实施原则:
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维护正常的域名注册秩序;
预防域名纠纷,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增强开放措施的规范性,减少随意性。


措施与步骤:

一、开放注册前的措施

1、确定技术禁用字范围

(1)ISO3166-1列出的国家和地区名称代码及英文拼写,例如hk、mo等。
(2)因域名系统技术原因暂不开放注册的拼写,例如表示gTLD或CN之下二级域名的通用字符、准备用于二级域名类别的拼写等。

说明:禁用字不适合当作域名注册和使用,被排除在二级域名开放范围之外。

2、确定公共利益预留字范围

(1)有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名称,包括政府机关全称、正式简称的英文和汉语拼音,国家领导人姓名的汉语拼音,有关国防和军事名称的英文和汉语拼音(名单由主管部门提供);
(2)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全称、正式简称的英文及汉语拼音,但县级行政区划正式简称的汉语拼音除外,例如"同心县"是宁夏一个县,其全称的汉语拼音"tongxinxian"列入预留名单,但其正式简称"同心"的汉语拼音"tongxin"允许他人注册(名单由政府主管部门提供);
(3)高等学校的名称,包括全称、通用简称的英文及汉语拼音(名单由政府主管部门提供)。
(4)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说明:
被预先保留的名称关系到国家利益及社会公众利益,只能由有权使用这些名称的机关、组织或学校注册为域名。对这些名称的预留不限定时间,无权使用这些名称的人始终不能将其注册为域名。
上述列举的三类预留字参考了国外的类似作法和我国相关法规的精神。例如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得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意(如"同心")的除外。根据商标法精神,地名也非完全保护。由于地名是否具有其他含意,需要人工判断,计算机程序难以识别和操作,故此,对于县级行政区划简称的汉语拼音在此不加以预留。
为了确保预留字范围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其标准和范围应由有关政府机构提供。有关部门应当知晓提供上述标准和范围的目的和用途,并对其在域名系统中的适用表示确认。

3、对著名商业标识的阶段性预留措施

(1) 驰名商标(名单由主管部门提供)。
(2) 中华老字号(名单由主管部门提供)。
预留时间60日,权利人可以在此期间预先申请注册域名。

说明:
域名注册组织除承担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义务之外,应当对干预民事权利的作法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国外有些注册组织在开放二级域名注册之时,允许民事权利人预先申请。但是民事权利范围太广,而且难以一一识别。因此,只宜对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这种明确的、突出的民事权利采取预留措施。
我国现行法律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而且我国即将加入WTO,也会承担保护驰名商标的国际义务,因此选择驰名商标作为预留对象是比较适当的。我国采取驰名商标认定制度,驰名商标的范围明确,预留便于操作。

4、升级原有的在二级类别域名之下的域名注册

(1)升级原有的在二级类别域名之下的域名注册,前提是不得与上述禁用字、预留字及驰名商标相冲突;
(2)原有的在二级类别域名之下的域名注册,升级到顶级域名CN之下,原有域名注册不变。例如某注册人原有"ABC.com.cn",升级后的域名为"ABC.cn"。升级后CNNIC通知域名注册人在30日内答复是否保留原有域名。如果书面答复不保留,经CNNIC电话确认后,则将原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自动转到新域名,原有域名继续保留30日后予以注销,每年缴费日期仍为原缴费日期。如果答复保留,则注册人应在30日内补缴相应费用,新域名缴费日期为系统升级日期。过期未答复或未按时补缴相应费用的,视为仍保留原有域名,不注册新域名。
(3)原有的在二级类别域名之下注册的相同的三级域名,注册人不同的,升级时按注册时间先后顺序,取注册在先者。例如注册人甲于1998年7月14日注册了"ABC.com.cn",注册人乙于1999年6月25日注册了"ABC.net.cn",升级注册在先的注册人甲获得域名"ABC.cn"。
(4)原有的在二级类别域名之下注册的相同的三级域名,注册人不同,但是在后注册的域名属于驰名商标的,则已适用上述阶段性预先注册的措施。该驰名商标权利人在预留期内,未提出申请的,仍升级在先注册的域名。例如,注册人甲于1998年7月14日注册了"ABC.com.cn",注册人乙于1999年6月25日注册了"ABC.net.cn",但是乙的三级域名与其驰名商标相同,则按照上述预先注册的规定处理。乙在预先注册的60日内提出了申请的,甲的"ABC.com.cn"无法再获得升级。但是如果乙在预先注册的60日内未提出申请的,仍然升级在先注册的"ABC.com.cn"。升级后CNNIC通知注册人甲在30日内答复是否保留原有域名。
(5)原有的在二级类别域名之下注册的相同的三级域名,注册人不同的,在先的域名注册人在收到升级通知后,在规定期限30日内不答复或答复不注册新域名的,转为升级在后的域名注册。例如,注册人甲于1998年7月14日注册了"ABC.com.cn",注册人乙于1999年6月25日注册了"ABC.net.cn",甲在收到升级通知后,在规定期限不答复或答复不注册新域名的,转而升级乙的域名注册。升级后CNNIC通知注册人乙在30日内答复是否保留原有域名。
(6)1997年7月以前注册的域名,注册时间均相同。因此,原有的在二级类别域名之下注册的相同的三级域名,注册人不同的,升级时由注册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在线程序抽签决定。

说明:
开放二级域名的注册,是为了使CN之下注册的域名更加简洁,让域名注册人在互联网上更方便地标识自己。但是,如果在开放二级域名注册之时,不顾及二级类别域名之下原有的注册域名,就会引发域名抢注风潮,从而扰乱正常的域名注册秩序,骤然增大注册服务机构系统负担,损害原有域名注册人的利益。国外域名注册组织在开放二级域名注册之前,基本上都采取了措施,保护原有的域名注册。直接升级对原有注册体系触动最小,简便易行,迅速有效。

二、开放注册

采取"先申请,先注册"原则。发生域名争议的,适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