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年04月19日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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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概况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于1997年6月3日组建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行使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职责。作为中国信息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者、运行者和管理者,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以“为我国互联网络用户提供服务,促进我国互联网络健康、有序发展”为宗旨,不断追求成为“专业•责任•服务”的世界一流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38491.37万元。
二、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38491.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9.01万元,占1.31%;事业收入26672.08万元,占19.26%;其他收入52000.00万元,占37.5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8000.00万元,占41.88%。
三、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3849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5.73万元,占12.16%;项目支出121645.64万元,占87.84%。
四、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9.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9.01万元、上年结转10.28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69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万元。
五、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9.0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9.75万元,增长1.1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科学技术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1697.6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6.37万元,增加0.97%。主要原因是:2022年相关机构运行支出增加。
(二)提租补贴2022年年初预算3.38万元,为2022年新增支出项目。
六、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用经费:86.63万元,主要为物业管理费。
七、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说明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68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587.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02.08万元。
八、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7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机要通信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2022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同时,将按照财政部有关制度规定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类):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基础研究、科技条件与服务等五个款级支出科目。
1.基础研究(款):指用于基础研究和重点实验室等方面的支出。
2.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3.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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