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IC发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2002年09月26日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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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京发布通告,发布了《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办法》等文件。有关文件在简化域名注册程序的同时,又加强了域名注册的规范管理,显示了我国在域名注册管理方面的成熟。

       根据信息产业部新近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我国的域名服务体系变革为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和注册代理机构的三层模式。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将选择多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在域名注册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注册服务品质。根据CNNIC通告,自9月30日起,凡符合该办法资格规定的机构均可以向CNNIC申请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认证资格,并向信息产业部申请备案。获得认证和备案的注册服务机构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受理域名注册申请。

       鉴于存在两个月的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和备案期,《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域名注册服务暂由CNNIC提供。根据CNNIC通告,在此期间申请注册域名,将实行与国际接轨的联机注册,除政府域名GOV.CN外,申请注册其他CN域名不用再提交任何书面申请材料。

       为规范注册秩序,解决因恶意抢注域名而引起的民事权益纠纷,CNNIC还公布了《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为域名争议双方提供一种快捷、便利及低成本的争议解决机制。该办法将于9月30日起施行。届时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CNNIC认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有关案件投诉、审理及裁决等程序性事项均通过网上联机进行,并45天至60天内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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